中新社北京八月十日电 中国将在今年九月举行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种种因素表明,中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正迈向法制化轨道。
全国少数民族会演是由国家主办的少数民族文艺盛会,至今已经举办了两届。第一届在一九八0 年,第二届在二00一年。十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说,和上两次相比,本届文艺会演第一个特点就是文艺会演有了新规定。
二00二年,国务院决定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五年举办一次,二00五年,这一决定写入《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之中。丹珠昂奔认为,“这样一件事情实际上是非常有意义的,进入《若干规定》,就是国家行政法规予以确认,进行法制化、制度化的操作”。
因此,今年作为《若干规定》出台后第一次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除了已经确定的法制化运作外,本届文艺会演还在节目选拔上建立了遴选机制,组成了专家委员会开展送审节目遴选。遴选标准突出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强烈的时代气息,注意吸收近年来新创作的获奖优秀节目和在原生态艺术基础上整理、加工、提高的节目。
根据专家委员会遴选意见,五十一台节目参加了遴选,最终确定三十一台进京参演。组委会还根据遴选意见确定了十台节目进行市场运作和重点推介。除了希望能提高演出效果,还希望能提高演出水平,能够做到“精品荟萃、特色浓郁、运作合理”。 (记者 徐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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