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通过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病人得到救助和关怀;采取收养、寄养等多种方式,使百分之百的艾滋病孤儿得到生活救助和免费完成义务教育。这是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提出的控制重点地区艾滋病传播的目标之一。
新修订的这一《指导方案》称:当前中国艾滋病的流行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近几年每年增长幅度已达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一些地区已出现大批艾滋病病人,且有部分病人已经死亡,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为此,中国政府从二00三起,开展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试点,用三至五年时间,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阻止艾滋病进一步传播。其具体目标是:
——在示范重点人群中建立监测点,适时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提高健康教育水平,使示范区群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其中十四至四十九岁妇女及青少年知晓率分别达八十五以上;艾滋病病人及家庭成员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制定示范区医疗救治方案,使示范区内所有的艾滋病病人得到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减、免费机会性感染治疗,九成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得到规范的诊疗、监护和预防保健服务。
——为愿意接受检测的高危、脆弱等人群提供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以及配偶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其他高危人群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建立性病诊疗服务网络,提供可及、规范的性病诊疗服务。
——在以共用注射器吸毒传播严重地区,至少有一个开展美沙酮替代治疗或针具交换的试点。
——在疫情严重地区,开展百分之百母婴传播阻断工作。
——阻断经采供血途径传播。
——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社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落实防治措施。
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一九九八-二0一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中国卫生部从去年起,在全国建立了一百二十七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并率先在示范区内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曾利明)
中新社 200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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