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3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披露了对56个中央部门的审计情况,揭露了一系列在违规资金问题。审计署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
用假发票进行报账,在我们的印象里,历来是宵小之徒的行为,为正人君子所不屑。用假发票报账,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就是犯罪。不要说国家机关,即使是一般的小企业,只要财务人员稍微认真一些,也可以把假发票拒之门外。当然,国家机关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机关内部出现一些见利忘义、见利忘法的小人,如果财务人员稍有疏忽,混进一两张假发票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此数额巨大的虚假发票及套现资金,显然已经不是个别人员的所为。
这5170张假发票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堂而皇之地进入了中央部门?通常,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买一支铅笔,都可以从商店得到真发票。因此,要想在没有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得到发票,就只能通过歪门邪道。这使我想到在不少地方蔚为壮观的倒卖假发票市场。据说,北欧某国“红灯区”的女郎,对来自中国的游客情有独钟,她们为了招揽生意,还下苦功学会了一句颇具中国特色的汉语“发票”。不知道在这5170张假发票中,有多少是从类似渠道寻觅到的?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5170张假发票所套取的资金是1.42亿元,放在此次审计署公布的所有违规资金中,也许只是个小数目,但是由于这5170张假发票发生于中央部门,它们所造成的后果已经不同于一般的“贪小”行为,而是构成了对国家信用的严重破坏。虽然我们不知道这5170张假发票出自哪个中央部门,但是,它们的存在,已经超越了国家机关的底线,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一个为了一己之利而从非法市场弄进假发票,带头破坏财务制度的中央部门,在行使其行政职能时,还有什么公信力?
审计署揭露了5170张假发票并将其公诸天下,随之而来的将是如何惩治。那些已经当作福利、补贴分发给职工的钱能够收回吗?在这些假发票上签字认可的部门领导,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无人对此担责,此类造假将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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