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中前行
阶段:试点运行
定格记忆:1993年
应该说,1988年人事部的成立就是为了推行公务员制度。
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里,曾明确,为了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职能,组建人事部。
从1988年人事部成立到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这段时期,被看作是公务员制度的论证和试点阶段,也可以说是正式实施前的准备阶段。
1988年4月,人事部正式成立,三定方案显示,承担或部分承担公务员管理的职责涉及11个司。人事部“把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作为部的首要任务”。
这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人事工作会议上,人事部第一任部长赵东宛确定了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思路,提出“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按新办法逐渐过渡”的方针。
“新人”新办法首要一条就是对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实行考试录用。
1989年4月25日,人事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等国务院六部门从6月份开始,将联合招考156名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在这六个部门展开。
然而,发生在当年春夏之交的一场政治风波却差点让这一制度夭折。
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怀疑公务员制度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产物的言论开始在社会上散布。公务员制度推行的计划和部署被打乱。社会上对公务员制度能否最终实行产生怀疑。
“赵东宛部长为公务员制度的可行性论证做出了重要贡献。”侯建良说,在赵东宛部长的带领和坚持下,人事部关于推行和试点工作的部署没有停,研讨与培训没有停,还加强了对公务员制度的正面宣传和向中央领导的汇报工作。“国务院六部门联合招考进行到笔试和面试阶段的时候,正是中央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受到政治风波严重干扰的时候。在那种情况下,招考工作能够如期举行,确实不容易。”
1991年10月18日,李鹏总理在会见到北京参加“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第十四届大会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和该组织秘书长时,明确表示:“我国下一步的行政改革,还要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这项工作的试点。”
这是自1989年政治风波后,中央高层领导第一次对外公开明确表示要继续推行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终于度过了严冬,在春风吹拂下慢慢升温。
据统计,到1992年6月,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选择了公务员制度试点单位。
1993年8月14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它的出台,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由试点论证进入到了实际实施的新阶段,标志着公务员制度的正式诞生,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反响。
随即宣传热和培训热在全国迅速掀起。有公务员说,自50年代以来,很少见到这样的学习热潮。
同年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争取用三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公务员制度。
一年一个重点,深入人心
阶段:推行实施
定格记忆:1998年
就在人们拥护赞赏考录制度之时,一种直指考录制度的批评在社会上流传:“一张卷子定终身!”对此,时任人事部部长宋德福的一句回应至今让很多人记忆深刻:“卷子总比条子强!”
熟悉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人知道,推行公务员制度是一项重大改革,更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涉及长期管理习惯的变化,也涉及许多人的利益调整。
“比如考试录用制度,限制了机关进人的随意性;晋升制度对领导人员‘说了算’的习惯无疑是个冲击;辞退制度使一些不合格、不适宜的人员难以在机关混下去……”
为了稳步推进公务员制度,顺利实施公务员条例,1993年春天走马上任的新部长宋德福与部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一年一个重点的推行方法。
1994年重点抓考试录用制度;1995年重点抓辞职辞退制度;1996年重点抓交流轮岗和回避制度;1997年重点对竞争上岗及相关制度进行试点和探索;1998年以后则重点在制度完善、创新和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把住‘进口’,管好‘楼梯口’,畅通‘出口’。”这句公务员管理工作者们今天经常念叨的经典之语,便是1995年宋德福部长对公务员制度推行提出的要求。他豪情满怀地说,要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推行公务员制度带来的改革开放的新形象、勤政廉政的新形象。
1997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四周年之际,人事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
资料显示,到1998年底,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中央和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机关基本建立。
1998年,人事部整合了公务员管理职能,组建了公务员管理司,主要负责完善公务员制度。
2003年8月13日,人事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座谈会。
此时,社会各界已普遍认为,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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