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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资指导线,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其实施方式为,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在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当年预期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目标,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以指导企业的工资分配。
基准线:指企业工资增长的适度水平,是地区企业工资增长的总体调控目标。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在国家宏观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步骤为:有关地区将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审核后,经地方政府审批,由地方政府(或委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工资指导线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不是“硬通货”,更多的是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指导措施供企业参考。苏海南解释说:“工资增长应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企业效益提高基础之上,考虑CPI变动情况,兼顾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并用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即企业与劳动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来实现,不能按计划经济由政府下命令来涨工资。政府规定统一涨工资的只能是吃财政饭的公务员。”
■解读
物价上涨导致指导线提高
市劳动保障局解释,此次上线和基准线均比去年提高了2%。往年的指导线下线是与上年相比零增长或负增长,而今年突破性地定为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增长3.5%,这主要是由于当前物价水平攀升较快。
工资指导线并非强制执行
虽然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只有参考价值,并非强制推行,但劳动保障部门依然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参考指导线来制定职工工资,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工资增长应向一线倾斜
市劳动保障局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工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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