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海监总队建队10周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海监总队已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建立了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对我国全部管辖海域的管理。
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在维护自身海洋权益道路上迈出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步,体现了中国政府在海权维护方面的坚决态度,向周边国家明确显示出我国对海洋的主张和海上实力。统计对比显示,全海域定期巡航制度建立以来,中国海监维权执法从巡航覆盖面积、发现侵权行为数量上,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据介绍,自2001年12月开始,中国海监相继开展了多次重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维权执法专项行动。2006年7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海监启动了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海监船舶和飞机以每天至少保持执法船6艘、执法飞机4架次在海上执勤的频率,对我国东海管辖海域实施了长时间、不间断、全方位的海空协同巡航执法,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2006年11月,中国海监在东海海域内发现的侵权活动数量,达到了前三年总和的3倍。鉴于此,2007年2月1日,经上级批准,中国海监在成功实施东海巡航制度的基础上,将巡航区扩展到黄海、南海北部海域。2007年12月,实施了对包括南海南部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至此,我国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全面建立,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有了全天候的“巡航兵”,这一举措不仅体现着巡航执法工作本身的进步,意味着中国海监队伍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中国海上执法力量正在迅速崛起,而中国政府对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视,更是超越了以往任何阶段。
为保障海洋维权工作对装备的需求,中国海监目前专门开展了装备建设项目,投入巨资用于海监船舶、飞机建造,同时为加强实时监控和调查取证能力,先后购置安装了多套先进的机载取证设备,将高科技手段全面引入维权执法工作。来源: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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