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哪怕是假的也行,不然不让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这几天,位于郑州的河南某大学大四的一些学生开始焦头烂额,他们在临近毕业时接到学校通知,大四学生必须拿着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据学校解释,这种做法目的是让学生尽快找工作,避免因为学生找不到工作,而给学生家长带来巨大压力。理由看起来挺冠冕堂皇,但在笔者看来,高校如此挟“论文答辩”
以令“学生”,不过是一种“现货”情结在作祟。
在对“就业率”的喧嚣追逐中,一些学校就表现出强烈的“现货”情结,我只要“现货”,不要“期货”,学生半年之后去找工作?不行!半年之后再就业那就是“期货”了,而“期货”对提升学校就业率毫无帮助。想不当“现货”,那就别怪我用“论文答辩”来要挟你了。总之,要的就是现炒现卖,要的就是新鲜出炉,要的就是能直接提升学校就业率的“现货”。
高校的“现货”情结其实质就是一种短视病,眼里只看自身的利益,而根本不管这样的就业率到底有多少水分,更不论这样的规定要陷多少学生于“不诚信”。只要是一纸用工合同,勿论真假,在笔者看来,只不过是明目张胆而又赤裸裸地用“论文答辩”、用“毕业证”来和学生做一场“就业合同”的买卖而已。
当高校表现出一种可怕的浮躁,当学生的就业合同成了一种可以换取利益的“现货”,当“论文答辩”的资格成了某些人手中交易的筹码,这个时候,高校的教育已偏离了诚信的轨道,也偏离了教书育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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