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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建立追求卓越科学的制度和文化
我国基础研究要高质量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作为保障。①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次修订将对我国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希望能够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新时代基础研究的历史使命与责任,关注基础研究的新理念和新变化,将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单位和科学家建议将基础研究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单列一章,明确地方政府和企业等支持基础研究的责任,更加强调基础研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等,这些建议应给予高度关注和考虑。②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基础研究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为促进基础研究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总之,加强基础研究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对于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重视引导科学界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时刻秉持科学精神,遵从学术道德,严守科研诚信和伦理,树立创新自信,建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促进形成健康科学文化,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促进重大原创成果的产生。应当坚持“制度形成约束、约束促进自律、自律养成习惯、习惯成为文化”的理念,以此保障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我国基础研究涉及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国防系统等方面。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担着基础研究投入 25.09%(2018 年)的资助任务。如何更好地发挥这部分资金的绩效,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承担的重大责任。
当前,科学基金正在推进系统性改革,希望通过落实“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改革任务,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同时通过资助政策引导科技界树立正确科学价值观,形成良好学风和科学文化,这也是科学资助机构应发挥的独特作用之一。
展望未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基础研究的战略部署,既要充分自信,又要足够理性,既要稳中求进,又要摆脱惯性,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抓住历史性机遇,努力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贡献。(根据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讲座上所作主旨演讲整理而成。《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李静海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主要从事颗粒流体两相反应系统量化设计和放大研究,建立了能量最小多尺度(EMMS)模型,应用于复杂系统模拟和工业过程仿真,在该模型的扩展过程中,发展了多尺度计算模式并提出介尺度科学。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瑞士工程科学院、英国皇家工程院、澳大利亚科学技术与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协副主席、国际科学理事会(ISC)副主席,多个国际期刊的编委或国际顾问。曾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亚洲科学院理事会主席、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所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