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于近日发布了《2005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蓝皮书》指出,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233.1万个,职工入会率69.2%;22.3万个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覆盖职工6016.1万人;职代会制度覆盖职工8263.8万人;2.4万余个文化宫俱乐部,1.2万余个图书馆;23.1万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年受理案件19.3万件;21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提合理化建议601.7万件创造价值300.7亿元——
一、坚持中国工会维权工作的正确方向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2004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确定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2005年6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了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维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深化维权调研。2005年9月中旬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义乌市及其他省市工会维权工作经验,探索维权机制建设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005年12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任务、制度建设、实施保证等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组织关于维权工作第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全文
二、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达到117.4万个,比上年增加15.4万个,增长15.1%;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233.1万个,比上年增加39.6万个,增长20.5%。全国工会会员人数150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4.5万人,增长9.7%。全国职工入会率为69.2%,比上年增长6.1个百分点。全国已建立基层以上工会组织5.7万个, 比上年增加9490个,增长20.1%。省级地方工会31个,地(市)级地方工会333个,县级地方工会2861个,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以上工会2.0万个。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层单位中有21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占工会会员总数13.8%。 >>>>>>全文
三、组织和代表职工行使平等协商的权利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签订集体合同75.4万份,比上年增加10.7万份,增长16.5%;覆盖企业137.8万个,比上年增加1.9万个,增长1.4%;覆盖职工10384.0万人,占全国企业职工的58.0%,比上年增加575.3万人,增长5.9%。全国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8.4万个,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2.9万个。同时,集体合同实效性逐步增强,履约率普遍提高。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2万份,覆盖企业41.4万个,覆盖职工3531.2万人。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收入增加了,工会的影响扩大了,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全文
四、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开办职业介绍所2557个,累计成功介绍439.5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292.3万人次;建立职业培训机构2776个,累计培训691.5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476.9万人次,下岗职工经培训实现再就业的274.0万人次;累计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借款3.9亿元,获得小额借款的14.0万人;兴办再就业基地4431个,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90.0万人。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5771.4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业职工总数的48.6%。 >>>>>>全文
五、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全国省、地级地方工会参与制定地方法规240个,其中涉及职工权益的法规166个,涉及工会权益的法规50个,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除法规外)698个。
截至2005年9月,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本年度与同级政府开过联席会议的1889个,占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总数的60.1%。其中省级23个,占省级地方工会总数的74.2%;地级201个,占61.7%;县级1665个,占59.7%。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建立三方协调机制8030个,比上年增加1346个,增长20.1%,其中省级三方机制已全部建立,有82.2%的市(地)和70.7%的县(市)建立了三方机制,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三方机制组织体系。
截至2005年9月,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43.2万个,比上年增加6.3万个,覆盖职工8263.8万人,比上年增加427.4万人;实行厂务公开的36.4万个,比上年增加4.8万个,覆盖职工7503.6万人,比上年增加442.4万人。全国基层工会所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2.9万个,比上年增加4799个;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2.6万人,比上年增加843个;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企业2.4万个,比上年增加6599个;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2.1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个。 >>>>>>全文
六、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2.3万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1.2万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1.3万个;基层以上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1524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306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210个,直属文化协会585个,会员48.3万人,直属体育协会461个,会员123.5万人;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拥有独立举办的职工教育机构862所,在校人数62.8万人。 >>>>>>全文
七、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和调处劳动争议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7.0万个,比上年增加2.1万个,覆盖职工43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3.6万人;本年度受理违法、违规案件1.8万件。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9486个,比上年增加1212个,本年度受理案件3.5万件。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基层以上工会5088个,比上年增加620个。
截至2005年9月,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1万个,比上年增加3.5万个,覆盖职工5940.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3万人;本年度受理案件19.3万件,调解成功4.2万件;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891个;本年度受理案件6.5万件,调解成功5.1万件。
截至2005年9月,全国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基层以上工会3856个,比上年增加866个;本年度受理案件3.1万件,处理案件1.7万件,结案率54.2%。 >>>>>>全文
八、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910.8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业农民工总数的39.5%。。各级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初步形成的职工医疗互助机制、子女就学帮扶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在非公企业广泛开展的“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等活动,服务对象逐步扩展到农民工。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把把农民工作为送温暖活动的重点,向他们“送维权、送亲情、送医疗、送文化、送年货”,举办“工会干部与农民工过春节”活动,开展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增强了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全文
九、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统计,2005年,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参保女职工达到540万人,比上年增加140万人。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38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029万人,比2000年底增加2387万人,增长80%。2005年全国有60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女职工就业难的矛盾,保护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执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有关规定的31.3万个,覆盖女职工2441.6万人;执行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关于体力劳动强度等方面有关规定的36.3万个,覆盖女职工2752.5万人。 >>>>>>全文
十、创新工会维权的手段和方式
各级工会积极探索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新途径、新方法,创造了许多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经验。如农民工输出地工会与输入地工会联合互动,构建“源头建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机制,适应了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对维权工作的需要;不同城市工会通力合作,创建城际间工会维权联动机制,变“点式”维权为“线型”维权,增强了工会维权的整体力量;一些地方工会按照社会化的方式组建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制,搞好个案维权,为职工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有的地方建立工会维权工作巡查制度,实行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推动了工会维权工作的落实,等等。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积极鼓励支持基层工会的实践创新,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了工会维权工作的蓬勃发展。 >>>>>>全文
十一、动员组织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2005年,全国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事业工会10.7万个,覆盖职工4026.4万人,覆盖班组95.6万个。工会组织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01.7万件,其中已实施301.7万件,创造(节约)价值折算金额300.7亿元;技术革新项目21.8万项;技术发明项目3.8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4.9万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1543.0万人次,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67.2万人;参加企事业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的职工2860.6万人次,参加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的职工1101.1万人次,参加技术培训的职工2232.8万人次。全国职工技协组织2.3万个,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项目3.9万项;推广新技术项目2.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项目6.3万项,成交金额47.5亿元;组织帮扶困难企业2922个,帮扶困难企业项目5673项。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1224.2万人,其中高级工347.1万人,技师92.4万人,高级技师23.6万人。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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