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下午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工作,并与医学专家座谈。他指出,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疫情,及时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政府完全有能力控制非典型肺炎蔓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一同参加了考察和座谈。
下午4时,温家宝一行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参观中毒控制中心和病毒实验室之后,同卫生部领导成员和部分著名医学专家进行了座谈。
温家宝在听取卫生部工作汇报和专家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党和政府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前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中央到地方都已经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专家队伍,各项防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已发现疫情的地区,要总结行之有效的防治经验,努力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出现反复,力争尽快消除疫情。未发现疫情的地区,要保持高度警惕,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果断地处理。各级政府都要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抓紧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温家宝说,我国卫生部门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同世界卫生组织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4月1日开始,每天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疫情,同时与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开展防治疫病的合作研究。卫生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防治措施和疾病预防知识。
温家宝说,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疫情一直十分关注,我们愿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控制和疫病防治合作。中国政府也愿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治疫病。
温家宝指出,我国当前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政治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大多数地区没有发现疫情,局部地区的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热烈欢迎世界各国朋友来我国旅游、参观、访问和进行商务活动,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保障来华朋友的健康和安全。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有关方面负责人作了汇报。医学专家高守一、杨晓光、阮力、梁国栋、毕胜利在座谈会上发了言。
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马凯、魏礼群、雒树刚、高强、徐绍史、王光亚、邓楠、肖捷等陪同考察。
卫生部公布非典型肺炎推荐治疗方案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
推荐治疗方案为: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有严重中毒症状;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对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请参考卫生部网站。
非典型肺炎出院诊断参考标准:
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未用退热药物,体温正常7天以上;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朱玉 张景勇 )
新华网 200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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