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北的长安大学大三学生习会峰今年终于可以轻轻松松地回家过年了。她高兴地说:“是国家助学贷款帮我解决了上大学的后顾之忧。”在高校较为集中的陕西省,目前已有1.5万名高校贫困生和习会峰一样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为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采取的一种资助形式。陕西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银行与高校之间的互相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组织各校普遍开展诚实守信教育,试行建立了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协助银行化解风险,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陕西省教育厅贷款中心介绍,截至2002年底,陕西省公办普通高校中累计有15953名贫困生已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等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达18267万元,是上年合同金额的619%。
据了解,在陕西普通高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目前,公办普通高校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累计学生人数占申请人数的15%,占高校在校生人数的4.4%。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高校均建立了“奖(奖学金)、贷(校内学生贷款)、助(勤工助学基金)、补(特殊困难补助)、减(学费减免)”等资助体系。由于政府财政贴息一半,加上又是无需担保的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在经济欠发达的陕西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许祖华)
新华社 2003-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