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价格改革,中国价格形成机制正逐步完善,该放的价格已经放开,全国价格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减少50%左右。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通过价格改革,有关部门已经放开了一大批已形成竞争和能够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了一些确需政府管理但地域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前,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已减少到了13种,基本实现了该放的已经放开,解决了政府价格管理的“越位”问题。同时,地方定价目录的审订修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据初步统计,通过修订地方目录,全国价格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减少50%左右。即使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根据条件充分采取了政府指导价形式,增强价格灵活性。(王维波洛涛)
中新社 200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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