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南粤100多万水库移民喜讯盈门。从今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再用5年时间进一步解决水库移民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这是去年岁末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中作出此项安排的。据广东省水利厅移民办透露,这一投入水平是10年前的12倍。
广东是全国水库移民大省,水利移民占全国总数1成多,移民问题曾被称为“广东水利第一难”,为此,他们开全国之先河,率先利用人大议案形式解决移民历史难题。广东1992-1997年开始实施《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议案》,每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5年共投入1.5亿元。1998年起再用5年实施《议案》,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3亿元,全省面上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解决得到跨越性进展。
但由于大部分水库移民是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搬迁安置的,当时特定条件下造成安置上的“先天不足”,加之历史问题的沉积,许多遗留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全省水库移民总体上尚属特困群体,存在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居住条件、饮用水质和基础设施较差等突出问题。为此,广东省人大通过延长5年继续实施《决议》,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03-2007年加大对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投入,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由前5年每年6000万元增加到3.6亿元,资金来源从全省销售电量中每千瓦时提取1厘钱,其余由省财政拨款补足。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要求有关市县政府充分负起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专项扶持资金。广东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资金使用计划要具体到村,扶持项目的受益要落实到户。据广东省水利厅移民办透露,今后5年18亿元专项资金将以水库移民安置点自然村为单位统筹考虑,集中财力重点解决住房难、缺少土地、饮用水难、基础设施差等历史遗留问题。(周玉芬、粤水婷)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3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