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确定的软件产业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国产软件和服务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60%。
同时将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加大对软件产业发展的支持。“十五”期间,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40亿元。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人11月28日表示,中国规划到2005年,软件出口额达到50亿美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形成若干家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0万人,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系统。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从2001年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情况看,产业销售额已达到750亿元,出口7.5亿美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34.3%和87.5%。预计今后几年中国软件产业销售额的增长速度将达到30%至35%,出口的增长速度将达到50%至60%,那么到2005年中国软件销售额和出口额将分别达到2500亿元和50亿美元。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中国提出多项适应软件产业发展新形势和软件企业迫切需要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鼓励与跨国公司设立联合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研究开发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通过制定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中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承担单位实行资质认证,制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鼓励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等措施,鼓励优先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和服务;
———针对软件贸易特点,完善软件出口管理办法,为软件企业出口提供便捷服务;
———允许软件出口基地内的出口软件企业开立外汇账户;
———支持符合条件的出口软件企业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市场营销及服务机构,并在用汇上给予支持;
———通过产权交易,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通过调整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各种资金的结构向软件产业倾斜,中央财政按已有资金渠道适当增加规模,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
———各级政府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要为购买自用正版软件提高必要的资金,以支持打击软件盗版和走私活动;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委开展各项工作,预计年内各部门可以就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拿出具体实施意见。
国际金融报 200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