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数次引起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中国彩电应对欧盟反倾销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
欧盟委员会8月29日发表公告,宣布接受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7家彩电厂商在价格及
数量上的承诺,中国彩电获准进入欧盟市场。这7家彩电企业为:厦华、海尔、海信、康佳、长虹、创维、TCL。
1988年欧盟发起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调查,迄今已达15年之久,期间中国彩电被逐渐排挤出欧盟市场,此次获准重新进入,对中国彩电业者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了解,这项裁决的作出,也是一波三折,历时两年四个月之久。
2000年4月,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措施到期,欧盟生产厂商提出日落复审,要求维持反倾销税率,意图继续阻挡中国彩电进入欧盟。厦华彩电率先聘请律师,向欧盟提出临时复审,数家中国彩电厂商跟进。欧盟同时对彩电案的日落复审和临时复审进行审查,期间中国彩电业行业协会及企业聘请的律师与欧盟生产商、欧盟委员会进行了艰苦的谈判,最终达成谅解。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7家彩电厂商在出口价格及数量上作出承诺,欧盟接受这一承诺,7家彩电厂商的产品可以进入欧盟市场。
在欧盟委员会公开发表的官方公报上,仅提及中国7家彩电厂商在价格和数量上做出了承诺,但未提及承诺的具体数据。据了解,这些数据目前尚处在保密状态。
在此案中作为厦华代理律师的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付东辉律师3日中午由欧盟抵达北京,记者紧急赶往付律师的工作地点,采访了付律师。
付律师说,从1988年到现在,已经15年了,中国彩电此前被征收的是44.6%的反倾销税。如果一直是这个税率,那么中国彩电一台也出不了。从这一方面讲,承诺虽不是中国企业最希望得到的结果,毕竟可以进入欧盟市场了。
付律师介绍说,此案是欧盟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在中国的反倾销案上第一次重新接受承诺。他介绍说,上个世纪80年代,欧盟对反倾销的应用尚不熟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愿意通过承诺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样的方式比较灵活,出口商比较满意,境内工业也相应地得到保护;进入90年代之后,接连发生的几次经济萧条对欧盟打击很大,反倾销成了欧盟用得最多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上那个时候欧盟反倾销手段应用方面已经很成熟了,所以承诺的使用降低了,尤其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承诺使用降到最低限度,90年代承诺基本不用了。此次对中国彩电,欧盟重新接受承诺,意义非同小可。(4A2)
-背景
中国彩电的欧盟之路
中国彩电对欧出口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当时主要是小尺寸彩电。面对中国彩电的进入,欧盟彩电企业反应十分敏感,不久,当地彩电业就提出了反倾销起诉。
1988年,欧盟在当地彩电生产企业的要求下,开始对来自中国的小彩电(42厘米以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1年1月19日初裁,对5家应诉的中国企业给予分别裁决。但是,1991年7月18日,欧盟终裁时作出改变,决定对中国国营企业统一征税,税率为15.3%(为期5年)。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又对来自中国、韩国、马来自亚、泰国和新加坡的彩电立案反倾销,由于中国的小彩电已经被征收反倾销税,所以该案只涉及中国的大彩电(42厘米以上)。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1995年4月1日,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
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对小彩电征收的反倾销税应于1996年7月到期。一些欧盟彩电厂家认为,如果取消反倾销税,中国彩电将重新进入欧盟市场,因此于1995年5月提出了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出于阻止中国彩电进入欧盟市场的考虑,欧盟委员会借此机会,主动发起对大彩电案的临时复审,并将大小彩电视为同一品种。1995年8月8日,该案立案,同时涉及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和泰国的彩电。这个复审案一拖再拖,延续达40个月之久,大大超出了欧盟《反倾销法》规定的关于复审案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案的规定期限。最终,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至此,中国出口欧洲的彩电基本被赶出欧洲市场。
1999年初,在欧盟裁定对中国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之后不久,厦华彩电宣布单独应诉,消息传出,中国媒体一片喝彩声。
1999年3月,厦华派员前往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寻找合作的律师。经过反复的挑选与商谈,厦华公司终于决定与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合作,双方于当年5月签订合作协议。VBB律师事务所指定中国籍律师付东辉先生作为应诉欧盟反倾销的代理律师。
1999年12月16日,厦华正式授权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代理厦华公司的反倾销应诉。
2000年3月,VBB律师事务所代表厦华公司正式向欧盟提交临时复审申请。以飞利浦为代表的欧盟彩电生产厂商也同时向欧盟提出日落复审,要求维持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税率。
2000年4月,欧盟接受厦华公司及其他中国彩电企业的复审请求。
2000年8月,9家中国彩电、节能灯企业聚会北京,召开应对欧盟反倾销研讨会,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呼吁被外国反倾销调查的中国企业勇敢应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2000年4月至2002年年中,中国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企业代表与欧盟有关方面、生产厂商进行了艰苦的谈判。
2002年7月29日,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接受中国彩电厂商承诺。
2002年8月2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表公告。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公告发表之后即生效,中国7家彩电企业的产品获准进入欧盟市场。【王义伟】
中华工商时报200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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