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后隐含着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一般政策难以奏效,需要有一个综合治理的政策才能解决。”我国研究农村问题的知名专家温铁军日前在广东省第一期中心镇党委书记(镇长)城建学习班上这样说。
温铁军认为,“三农”问题的难点是金融资本正在退出农村。他分析,因为资金至少要追求社会平均利润,如果劳动力和资金在某个领域的投入连平均利润都不可能产生,资金就不可能在这个领域继续跟进。但在目前二元结构背景下,农村三要素中的土地不可能增加而只能减少,劳动力也因为人口在增加而不可能减少,纯粹的农业领域已经没有效益可言。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金融资本退出农村,必然导致农村高利贷重新占领农村信用市场。据他介绍,在他去年调查的15个省的40多个村中,民间借贷的发生频率是95%,高利贷接待发生频率是85%;农民高利贷中33.8%是生活性借贷,另外29%是必须支付给教育、医疗等部门的垄断性消费,只有11%用于农业生产。
温铁军说,尽管人们已经开始接受“三农”问题这个提法,但是并不理解这个提法与过去强调“农业问题”之间的不同。现在出台的“增加农业投入”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有关政策安排的出发点,仍然是把当前复杂的农村体制矛盾看作是农业生产问题,不但不能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有可能加重现在的困境。他说,“在现行体制下加大农业投入,意味着政府所控制的涉农部门可能会得到投资,而当这些投资要求1:1配套的时候,也就都会转化为农民负担。另外,最近三年因科技投入带来的服务成本上涨每年超过9%,这也是近几年农民收入下降的直接原因。有很多地方包括农业部科技司都说农业增加值中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40%,这当然值得高度肯定,但科技投入与农业产出的关系并不对应为正值,农民人均产值、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人均收入并不同步增加,因为技术和服务都是要现钱的。”
“目前农村存在的复杂问题,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三农问题,不能表面化就事论事,只有出台综合性治理政策才有可能综合治理解决。”温铁军说。 他提出的建议涉及五个方面:
第一,放开垄断,把涉农部门控制的赢利领域让给农民。比如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储运销售和加工、农业金融、保险等,允许农民组织起来进入这些可以通过规模经营产生收益的领域。
第二,把国家支农资金作为股权直接投入到农民合作起来建立的加工、流通、金融、保险等组织,国家占有股权但一定期限内不分享收益,收益可以作为积累反复投资,以加快农村规模经济主体跨越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而不能让涉农部门把国家投资作为获得部门收益的资金。
第三,免除一切农业税。首先因为没有税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资料,国家没有任何理由对社会保障征税。其次,向9亿农民征税的成本太高,根本没有效益。另外,税费改革难以推行,按照农民实际收入测算下来,现在的税费改革比以往的“什一税”高50%,按现金收入计算高30%。
第四,把乡政府改为乡公所,作为一个上情下达的机构。配套改革有二:一是落实村民自治法,村自治组织直接对县,由各乡镇范围内的各村选出代表联合组成合作社理事会直接行使职权,控制乡一级信用社、供销社、粮站、农机站等涉农部门;二是把镇政府改建为自治政府。
第五,把土地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作为土地基金上市,产生的效益用于支付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中国经济时报 20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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