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纠正基础教育办学中出现的混乱行为。
教育部提出,要保证小学、初中免试入学。同时,各地可逐步扩大将公办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的试验,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
对于高中招收“择校生”,教育部要求严格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公办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现象有增加的趋势,教育部要求加强管理。为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教育部还要求,对公办中小学校异地办学和招生应从严控制,须经本地和异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举办者要保证在学校管理、教学、师资等方面对所办的异地学校进行切实的投入,并按教育教学规律办学,否则不予批准。
《羊城晚报》 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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