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改革使乡镇企业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型趋势,“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提法越来越成为主流,正在沿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演进的乡镇企业,其概念意义似乎走到了尽头——
新形势下乡镇企业的概念在湖南这样的内陆省份也越来越模糊了。在许多市县,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中小企业的提法常常交替,有些市县的乡镇企业局干脆改成了民营经济发展局的牌子。其实,在江苏、广东等地,乡镇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目前,乡镇企业改制已向湖南这样的内陆省份迅速蔓延。
乡企增长稳步回升
据最新统计,去年全国乡镇企业的生产指标与效益指标同步增长,乡镇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29300亿元,同比增长8%。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去年累计实现增加值6250亿元,同比增长12.3%;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增加值20420亿元,同比增长11.7%,占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则上升到70%。
脱胎于队社企业、以迅速填补大量市场空白而实现其总量扩张的乡镇企业,随着中国经济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增长幅度有明显回落。“九五”期间出现了速度放慢、出口增幅下降、吸纳劳动力减缓的新情况。“九五”和“八五”相比,乡镇企业增加值由年均增长42.5%下降到13.1%;出口交货值由年均增长63.5%下降到10.3%;吸纳剩余农业劳动力,由年均增加719.2万人,下降为年均减少30万人。
产权改革激发乡企活力
乡镇企业增速在连续下降后开始回升首先得益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应当说,20世纪80年代初期乡镇集体企业就开始了产权制度改革,当时社队企业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在社队企业内部广泛推行承包制,试图明晰乡镇集体和企业之间的权、责、利。但因乡镇集体企业产权主体不明晰、政企不分的实质性缺陷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期以来,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重点逐步转向以明晰产权主体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创新。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乡镇企业改制面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许多乡镇企业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成有限责任公司或私营企业,成为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
常德是湖南省乡镇企业发展的典型市。该市于1997年就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并明确要求,所有形式的改革都必须彻底触动产权,建立新的机制。目前,常德市9828家乡村集体企业,已改制为股份公司的46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624家,整体出售的9052家,破产的106家。共盘活资产12.8亿元,仅去年,全市乡镇企业上交税收比改制前的1997年增长65.7%。
乡企走向变异时代
实际上,乡镇企业是农民在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既定框架内的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其产权改革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乡镇企业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型的趋势。通过改制,原来意义上的乡镇企业已经开始变异,“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提法已越来越多。毗邻广东的郴州市就于今年初成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与乡镇企业局合署办公。事实上,这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看来已属落后。在广东顺德、江苏等地区,乡镇企业局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意义更为广泛的经济贸易局。对此,有人这样评价:乡镇企业局的淡出只是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一粒小小的弃子,但对多年高速发展的乡镇企业而言却预示着一场深刻的改制风暴已悄然完成。
根据《乡镇企业法》,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因此,可以认为,乡镇企业的概念是一个身份(农民)的、地域(农村)的以及产业的(需要履行支农义务)概念,乡镇企业的特点是它的“三农性”。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三农性”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淡化问题。
首先是身份的转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淮的预测:我国种植业最多只需5000万人,未来10年,两亿农民要脱离土地进城就业。随着户籍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农民身份的转变毋庸置疑。
其次,区域布局实现了由“分散经营”向“相对集中”的转变。乡镇企业发展初期,强调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的“三就地”原则,造成布局上的极度分散。近几年来,各地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逐步由“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发展转变,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使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优化配置和重组,不同所有制企业相互投资、相互融合,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财产组织形式大量出现,股份合作制、股份制、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各种形式的联营和中外合资企业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已经逐步地走向市场化、国际化,它不仅仅只是为农业生产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市场服务,它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力量。
在采访中,许多企业负责人直言不讳,他们没有乡镇企业这个概念,所关心的是是否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是否融入了市场经济。正在沿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演进的乡镇企业,其概念意义似乎走到了尽头。
乡企的使命尚未结束
当然,开始渐渐隐退的乡镇企业并不意味着其发展历史的结束。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农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三农”问题尤为突出。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就业出路问题和增加收入问题。乡镇企业实质上是农民从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的有效办法,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一种载体。湖南省副省长庞道沐认为,离开了乡镇企业,就很难找到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可靠途径。
湖南省乡镇企业的崛起,为提升湖南省经济总体实力、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数字显示,改革开放的二十年间,湖南省GDP总量增长了18倍,而同期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了160倍,乡镇企业增加值在全省GDP总量中的占有率提高了31.3个百分点。
综观全国也是如此。2000年,中国乡镇企业已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0%,占全国出口交货值的40%,农村富余劳动力的50%在乡镇企业从业,农民纯收入的34.5%来自乡镇企业。(龙 昊)
中国经济时报 20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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