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记者从外经贸部获悉,随着我国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兑现加入WTO的有关承诺,今年我国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去年的26种减少到12种,减少了一半多。
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烟草及其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彩色电视机及其显象管、收音机和录音机及其机芯、录音录象磁带复制设备、电冰箱及其压缩机、录象设备及其关键件、空调器及其压缩机、气流纺纱机、酒、彩色感光材料14种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并取消了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汽车轮胎部分编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
2002年仍然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12种,总计170个8位商品编码。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和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等8种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等4种商品。
另据了解,2002年度我国机电产品进口配额为:汽车及关键件79.35亿美元;摩托车及关键件3.8亿美元;汽车起重机及底盘1.2亿美元;照相机1.33亿美元;手表4.82亿美元。
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5年将全部取消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等商品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并从2002年起每年增加15%的进口汽车及其关键件的配额。今后,其他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也将逐步予以减少。
新华社 2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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