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名称、服务内容不统一,计费方式不合理,收费标准偏高,收费行为不规范,住房交易过程中的此类问题让消费者叫苦不迭。日前,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的通知》,统一规范了住房交易手续费名称、服务内容及计费方式,并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平均降幅约60%。
《通知》规定,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通知》规定,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住房转让手续费和住房租赁手续费两项。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其中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据测算,与各地现行的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平均降幅约60%,部分城市降幅达80%以上。 (袁满)
《北京晨报》 200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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