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消息:国家林业局于今天首次出台了《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全国植树造林合格与否有了具体的标准。
按照规定,植树造林质量事故标准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三级。国家重点林业工程连片造林质量事故面积在33.3公顷以下的属于一般质量事故;在33.4-66.7公顷之间的属于重大质量事故;达66.8公顷以上的属于特大质量事故标准。 对于造成造林质量事故的责任者,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今天国家林业局还公布了全国造林质量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网址,以便社会群众对造林质量事故进行举报。 举报信箱: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造林质量管理处。举报电话是: 84238100 举报网址是: http://www.forestry.gov.cn 。(李晓杰 张炜)
央视国际 2002年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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