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了第二次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呈局部好转、整体恶化之势,截至1999年,我国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9%。与1994年监测结果相比,我国荒漠化仍呈扩展趋势,1995至1999年,5年净增荒漠化土地5.20万平方公里,年均增加1.04万平方公里。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到1999年为174.3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2%。与1994年普查同等范围相比,1995至1999年,5年沙化土地净增17180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436平方公里。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说,根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界定,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据监测,我国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宁夏、陕西、山西等18个省区的471个县、旗。
监测结果表明,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等生态工程作用明显,建设力度大的地区,荒漠化、沙化均呈减少趋势。沙化土地面积减少的省、区、市主要有宁夏、陕西、山西、河北、吉林、天津、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共减少了5700平方公里。
据对监测结果分析,造成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并加速扩展的原因有气候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不合理的人为活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度放牧,这是草地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二是滥樵、滥挖、滥采,这是局部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扩展的重要成因。三是滥垦,5年间在固定沙地及草地上开垦的耕地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近一半面积变成流动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滥用水资源,一些地区由于大规模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导致大片沙生植被干枯死亡,沙丘活化。
这次监测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组织1.3万名技术人员从1998年开始,历经两年完成的。监测采用了遥感技术与地面实测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国30个省、市、区布设了1000米长的样线6万多条,勾绘地块近30万个。
《人民日报》 2002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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