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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设施农业
(一)建设设施农业基地
在特色农产品的优势产区发展园艺设施栽培、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山地竹林设施栽培、畜禽规模设施养殖和水产设施养殖,打造设施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发挥福州、厦漳泉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的资本、技术、人才优势,推动农业的设施化、标准化、专业化。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提升“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能力。加大扶持力度,将蔬菜大棚等重点设施装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采取多种方式投资设施农业。综合运用高新技术、精准施肥、精准施药、精确作业、精细管理等技术手段和农艺措施,建设精致农业发展示范区。
(二)增强设施农业集成效应
不断加强基础设施、机械装备和生产条件的相互适应与配套;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广,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在设施农业中的集成应用;努力拓展设施农业生产领域,统筹育种、栽培、装备、管理等多方面的力量,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充分挖掘设施农业生产潜能。
(三)完善设施农业服务体系
支持设施农业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开发适合我省特点的农业设施装备,选育推广优质高产的设施农业新品种,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性能、易维护、易操作的农业设施。开展设施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设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服务,提高农艺控制能力,提升农艺与设施配套水平。推进设施和农艺标准化,提高设施农业管理水平,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和生产效益。
四、推进农业机械化
(一)主攻薄弱环节
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水平,推动种子处理、灌溉、施肥、植保、烘干、贮藏、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大力提高畜牧业、水产业机械化水平。鼓励平原地区率先发展农机化,扶持丘陵山区农机化,普及机耕、发展机收、突破机插机播。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改善农机作业和通行条件。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机化示范区。
(二)提高发展质量
推广中小型、轻简化耕种收和植保机械,平原地区着力推广中型农业机械,丘陵地区着力发展小型农业机械,山区积极推广小型和微型机械。适应农业规模化、精细化、设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应丘陵山区的新型农机产品。
创新农业机械化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支持农机户创办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组建跨区服务队,设立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推动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三)创新服务方式
培育农机服务市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农机服务品牌。力争建设4个农业机械鉴定检测站,建立辐射全省的维修服务中心和30个区域维修服务分中心,培养农机实用人才20万名以上。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服务网络,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