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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为核心目标,积极推进全域灌溉建设。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尽快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白岩滩水库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红鱼洞水库、向家坝灌区一期、开茂水库等大中型工程。积极推进泥溪水库、李家岩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5],大力实施都江堰等已成灌区的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实施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高标准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实现全域灌溉的市(州)、县(市、区)和乡镇,保障城乡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用水。
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土,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加强耕地地力建设,建设“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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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突出抓好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鼓励平原地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积极探索丘陵山区推进农业机械化新路子。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加强机耕便民道路、农村提灌设施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鼓励、支持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研发和使用,加快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农机,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4.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中游和沱江、岷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的水土保持,全面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启动实施川西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加快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强化以若尔盖高原湿地为重点的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移民。
5.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和完善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和服务能力建设,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尽快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实施主要江河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能力。搞好重点河道整治,拓宽卡口断面,提高行洪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加强牧区雪灾和草原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物资储备、扑救指挥与作业等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水平。
专栏4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1.大中型水利工程。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武都水库、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大竹河水库、白岩滩水库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红鱼洞、龙塘、开茂、关刀桥、寨子河、七一、九龙等大中型水库和武引二期、毗河一期、升钟二期、向家坝一期、大桥二期、铜头引水等大中型灌区工程。
2.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都江堰、玉溪河等11个大型灌区和8000多个中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建设。
3.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省百个产粮大县投资10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00万亩,并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4.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实施“进组”、“入院”和“到田”机耕便民道建设20万公里。
5.防洪减灾工程。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控制性工程,基本完成“六江一干”(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6.农业农村灾害防御系统建设工程。在灾害易发区建区域气象观测站600个,交通气象观测站100个,风廓线雷达5部,新一代天气雷达3部,气象技术装备应急储备库6个;建立和完善农村雷击高发区避雷示范设施;建立新一代天气预报综合业务系统,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7.农业生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建设省级飞机增雨基地,市、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156个,地面作业基地4个,标准化作业点100个。建设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和科技支撑体系[6],农气移动观测业务平台及生态环境卫星监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评估服务系统。
8.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建设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阻隔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扑救装备能力建设、宣教能力建设、物资储备库建设、火灾评估与火案勘查系统建设体系等。
9.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退耕还林、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生态恢复与保护、川西北防沙治沙、石漠化综合治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经营、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川西藏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10大生态建设工程。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1.挖掘家庭经营增收潜力。启动实施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两个带动”,以成片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引导农民围绕市场优化种养结构,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积极培育大凉山、川藏高原、金沙江流域、大巴山、川中丘陵、成都平原等区域和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着力打造一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力争“三品一标”优质特色农产品达到4000个。扶持“农超对接”等多形式、多途径的产销对接,推动农产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开拓农产品境内外市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加快发展特色林产业和林业立体经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培育扶持乡村农家乐群体,同时加快“林农乐”、“渔家乐”发展。鼓励农户通过专业合作,从事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竹木工艺品、针织品、绣制品等家庭手工业,大力发展与加工企业配套的农户家庭小型手工作坊。鼓励农民进入商贸流通领域,从事餐饮、娱乐、商品营销、运输服务,增加经营收入。
2.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开发劳务产业发展潜力。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为重点对象,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巩固传统劳务品牌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依托小城镇建设、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建设,以及本地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用工需求,促进就地转移就业。结合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的发展,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拓展农村存量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的就业空间。继续巩固和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0万。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增加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国家投入农民持续获利的有效形式。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户的补贴,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成为农民生产经营资本的多种途径,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支持、鼓励农户间的土地和林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种植大户和林业大户;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专栏5 农民增收重点工程
1.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加大“三农”投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力争用6年时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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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个带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到2015年,在农村产业发展中,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达到70%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中,带动主体提供统一服务,农户家庭经营参与的比重达到75%以上[7];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
3.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实现农业新增产值1000亿元;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