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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加强农业资源永续利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大力创新和利用“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作畜禽饲料、还田肥料、食用菌基料、沼气能料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化利用转变。积极推广应用农作物高效节水微灌、肥水同灌、钢管大棚、避雨棚架和畜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工艺等设施及低耗能、高效率农机具,着力减少农业资源消耗。深入实施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生态化建设和农村沼气工程,重点开展集中供气示范,培育农村沼气服务组织,健全沼气服务网点,多渠道扩大“三沼”综合利用。到2015年,农作物秸秆、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80%、97%和70%以上。
——加快推行农业生态化。严格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防范工业和生活污染影响农业生产。全面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清洁化生产技术,广泛应用间作、套作、轮作、稻鱼共生等农作技术和农牧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模式。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大有机肥、生物农药生产和推广力度,降低化学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提高肥药利用率,减少氮、磷等排放,推进农业薄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和控制农业自身污染。认真落实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规定,加大环保型饲料、兽药的推广应用。全力推动农业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更好地发挥农业的净化环境、改良生态功效。到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化肥利用率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0年减少10%。
(八)加快改善农业物质装备
——完善农田基础条件。坚持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农田设施完善相结合,落实标准农田占补管理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制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农田水利、路渠、电力配套设施,强化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增施有机肥、农艺修复、农牧结合等地力培肥措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地力,建设一批高质量农田。建立标准农田数量、地力等级、质量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和长效养护机制,创新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明晰产权和责任,防范农田设施损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田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和“两区”建设数据库。到2015年,一等标准农田比重48%以上,达到旱涝保收、亩产吨粮的生产能力。
——加快农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鼓励和支持利用非耕地和地力难以提升的耕地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推广地膜覆盖、温室大棚和避雨栽培设施,扩大节水灌溉、肥水同灌、畜禽自动饲喂和农产品采后处理等技术应用,推动农机应用从粮油作物为主向主导产业设施机械和产后加工保鲜延伸,带动农机工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继续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追溯、动物疫病防控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测等设施建设,扩大推广先进机械设施。到2015年,粮食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75%以上,设施规模养殖比重占85%以上。
——改善信息物流装备。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实施对重点培育的产地批发市场的认定工作,在农产品主产区培育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善物流设施和交易平台,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物流业。到2015年,建成50个示范性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展示展销中心。加大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应用层三层网络成熟技术及设备在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监管各环节的示范推广。加快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建设农民信箱到乡镇、村的新农村网站,改善基础设施,优化软件运行,提升农民信箱综合服务能力。
(九)健全农业监督管理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严格投入品监管,投入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深化例行监测,强化监督抽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产销衔接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综合执法能力和行政监管能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全面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建立以生产经营主体自律为基础、县域综合防治为核心、省界流通防疫监管为重点的动物疫病区域化控制机制,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阻截带建设,加强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加强柑橘黄龙病、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重大植物疫情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防除面保持100%。
——加强农业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立足防灾、抗灾和减灾相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继续深化农业与气象协作,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机制,积极调整布局结构发展沿海避灾农业,落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救灾物资储备,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化“平安农机”建设,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农机监理装备、建立农机田间、场所等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警农合作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防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农机万台事故死亡率下降10%,确保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加强农村“三资”和农民负担监管。稳定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各项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归属清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建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行土地流转合同化管理。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纠纷。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扎实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积极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和资产管理责任。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完善监管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管网络,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面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组建农机、粮食、植保、沼气等专业服务组织,鼓励开展代耕代管代收、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营销、沼气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不断完善服务机制。积极采取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会化服务等途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进一步构建营销服务平台,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文化节庆、产销对接、展示展销等各类农业展会,加快发展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国外营销网点建设,鼓励企业到国(境)外参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对农业生产的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50万亩,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达35%,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50%,农副产品出口额达到9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