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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第二次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1年12月27日,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环境与健康信息通报机制》、“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委员名单以及“十二五”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充分肯定了“十一五”环境与健康领域取得的成就。《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发布,标志着环境与健康理念开始融入到经济社会大发展中;在《行动计划》框架下成立的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的领导小组协作工作机制,彰显了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齐心协力应对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决心。特别是“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启动,将对国家尽快掌握环境与健康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会议指出,“十二五”开局之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以及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进一步强化了做好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环境与健康问题已成为关系民生和科学发展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大任务。
会议强调,为全面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在环境与健康领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机制,在立法、制定政策和执行层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动部门间资源信息交流与共享;二是提高国家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能力,以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三是统筹规划城乡环境与健康工作,针对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城乡差异确定工作重点;四是着力在重点领域上实现新的突破,通过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掌握主要环境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针对PM2.5污染等社会强烈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完善相关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等措施;五是加大对环境与健康工作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和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六是提升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涉及环境与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要做到“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科学论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七是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促进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与健康工作。
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
2011年8月16日,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当日,全国31个省会城市同时以“一辆装有某种化学品的罐车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意外翻车,造成罐车内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化学品进入紧邻公路边的一条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在该河流下游是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模拟场景,举行了应急监测演练活动。
本次演练活动共有近100个环境监测站参与,出动监测人员3000余人,动用环境应急监测车100余台,应急指挥车30余台,现场便携式仪器1000多台套,实验室仪器100余台套,各省使用了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原子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等大量先进设备。部分演练现场还使用了水文参数测量遥控船、水质污染扩散模型等先进的应急监测辅助系统。
演练活动以检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响应的及时性、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可行性为目的,设计了有机物和重金属两大类监测盲样,重点考察和提升各参演单位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各参演单位应急响应及时高效,环保厅(局)任务下达指令明确,监测部门响应迅速、行动到位;监测方案周密科学,监测目的明确、布点规范、项目设置合理、采样方法基本正确、频次基本合理、分析方法科学有效、评价标准和方法适当、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到位、工作计划完整;监测数据较为准确,重金属盲样实验室定量分析准确率为88.9%,有机物盲样实验室定量分析准确率为82.6%;监测报告完整可行,在监测结果和环境污染程度评价基础上提出处理处置措施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11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务院九部门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铅蓄电池行业环境整治作为首要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万余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16件,有效遏制了铅蓄电池企业引发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推动了铅蓄电池行业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大火电、污水处理等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深刻吸取血铅事件教训,严厉整治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1962家,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六个一律”的整治要求,取缔关闭736家,停产整治565家,停业284家。通过集中整治,52%装备落后、污染严重的铅蓄电池企业被淘汰,企业平均规模提高了58%。一大批企业从人口密集地区整体退出。正常生产企业数量虽然只占16%,但产能已超过上年总产量,达到1.9亿伏安时。环境保护部在部网站上专门开设了“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栏目,指导各地于7月、11月两次公开铅蓄电池整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铅蓄电池行业综合整治。
继续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问题。共排查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12137家,其中,铅蓄电池企业1962家、重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3470家、化工原料及制品企业241家、皮革及制品企业583家、电镀企业363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52家、其他企业2093家。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上收了铅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河南、贵州等省还明确所有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严把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完成了本地区规划编制工作。
继续加强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共检查各类污水处理厂3104座,环境保护部公告了334家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名单。对21家发电集团公司的5.18亿千瓦火电机组开展了执法检查。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2011年,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以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为指导,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拓展和深化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环保理念和机制,借鉴国外成功实践,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发挥独特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日益成为国家高层政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外交整体部署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丰富和充实了国家领导人国务外交活动的成果,显示出环境保护工作地位日益提升。2011年,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王岐山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14次出席了与环境保护合作相关的外事活动。环境保护部领导出访11次,参加相关活动118次;外国副部级以上代表团来访34批次;派出出访团组451个1555人次。与12个国家/国际组织新签或续签17份合作文件。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在推动环保事业不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独特的作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首次访问联合国环境署并就“绿色经济”主题做专题报告,受到联合国环境署和各国外交官的高度评价。周生贤部长成功访问南非,落实胡锦涛主席见证签署的中南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成功举办国合会2011年年会暨国合会成立20周年主题论坛活动,充分发挥了国合会特殊平台、桥梁和窗口作用,获得中外各方高度评价。成功举办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境保护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中俄环保合作更加务实,成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成果得到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高度肯定,中日韩环保合作不断深化。中哈签署了《中哈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协定》和《中哈环境保护合作协定》,中哈环保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哈环保合作进入长效化、机制化的实质性合作阶段。出色完成福岛核事故应急相关的国际合作工作。环境保护部李干杰副部长作为大会主席主持了《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出席了第四次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并签署三国核安全合作倡议。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正式揭牌,环境保护合作已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整体战略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