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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2011年,中国继续加快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通过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信贷政策继续深化。2011年,环境保护部继续向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提供2010年有关环境违法企业信息、环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环境信息。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出了具体操作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环境信息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从源头切断了一大批污染企业的资金链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国务院发布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均以法规或政策的形式,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二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配套技术规范制定有序推进。继氯碱企业环境风险划分方法后,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三是地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继续深入推进。2011年,四川、河北和内蒙古已启动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的省份已达13个。继续制定和完善环保综合名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环境保护部继续会同行业协会制定环保综合名录。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2011年版)包括514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和重污染工艺、42种环境友好工艺和15种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该名录将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银监会、安监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税收优惠、安全监管和信贷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提供环保依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近300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已经被取消出口退税,并被禁止加工贸易,体现了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环保投入。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和“以奖促防”等财政政策。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联合印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管理办法》,实行“以奖促防”,探索建立优质生态湖泊保护机制。财政部发布《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奖励资金的分配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结果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挂钩,探索采取面向结果导向性的资金分配新举措。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力推进有关省份和电力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的试点工作。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山西、内蒙古、重庆、陕西、河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被列为国家排污交易试点省份。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政策文件,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制度建设和试点稳步推进。财政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在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快速推进,中央财政提高了对农牧民的生态补偿标准,并扩大了补偿范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这是中国首例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支持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陕西、甘肃两省联合实施渭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试点,是中国地方政府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需求自发开展的首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河北、河南、江苏、山东、辽宁、陕西等地继续推进流域污染赔偿和生态补偿试点,并在流域综合治理中初显成效。有利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经济政策继续推进。采用补贴措施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营;把农业清洁生产列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逐步形成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稳定的资金来源。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各级环保部门全面审查企业环境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和后督查力度,阻断违法企业上市及融资道路,督促企业切实解决环保问题。2011年,向环境保护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88家公司核查时段内累计新增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污染治理项目。2011年开展涉重金属上市公司环保后督察,对80家上市公司下属566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2011年3月,组织召开两次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联络员会议,审议《关于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任务分工》,推动落实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年5月,在陕西西安主办了更新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亚洲区域研讨会。参加了3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相关国际会议,包括《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相关条款问题工作组第七次会议和科咨附属机构第15次会议。
《核安全公约》 2011年4月4~14日,《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大会对各缔约方的国家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召开了关于福岛核事故的边会,以及不限名额工作组会议,形成了大会总结报告和主席报告,并发表了大会关于福岛核事故的声明。大会还决定于2012年8月在维也纳召开福岛核事故特别会议。中国是此次审议大会的主席国,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就国家报告进行了陈述,并回答了相关提问,获得了大会的一致好评,圆满完成了履约任务。
《乏燃料管理安全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为做好2012年5月在奥地利召开的《乏燃料管理安全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公约》)缔约国第四次审议大会的准备工作,中国完成了《联合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中、英文版),并于10月按时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了国家报告。
环境保护科技进步
大力推进环境科技创新。2011年,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获批49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均从不同角度对环保科技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在国家环保科技奖评审中,5个项目获一等奖、19个项目获二等奖、27个项目获三等奖,推荐2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系统筹建的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基准和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科技部批准立项,6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完成验收和批准建设。组织完成《种菜也要讲环保》农村科普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和《核电厂核事故防护知识问答》等7部科普图书的编著工作。
加快完善环保标准体系。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发布7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1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为“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重要支撑;《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限制稀土行业无序发展、保护中国正当贸易权益有重要作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有效引导车内空气污染防治和汽车制造业技术进步。2011年对105项标准公开征求或征集意见,发布标准解释9项。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广泛关注、反映良好,该标准2011年基本完成了发布准备工作。2011年,环保部对15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予以备案,同时首次就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总体情况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