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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预计2012年占政府性基金总额90%以上的土地类基金收入将大幅下降,因此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为2973.8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支出。
201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30.4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剔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省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为59.4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
(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制定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案》(苏政办发〔2011〕134号)。据此,我们编制了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8.8亿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17家省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2011年度净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不列赤字,因此支出预算拟安排为8.8亿元,用于支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包括资本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监管审计支出及其他支出。
三、完成2012年预算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突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好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安排省级配套资金6.7亿元。支持扩大城镇、农村、公共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消费,促进消费持续增长。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着力扩大有效投入,加强财政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突出引导民间投资,扩大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鼓励和引导人才、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继续加强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期限,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免收小微企业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发挥股权登记质押平台作用,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定物价的财税政策措施。继续发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调控物价的作用,大力支持平价商店建设。支持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落实支持农产品和物流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健全公路收费政策,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补助政策,省财政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3亿元,安排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2.4亿元。促进外贸稳步发展。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9.5亿元,增加2.5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完善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用好信用保险、退税、信贷等出口政策工具,发挥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稳定外经贸形势。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支持和鼓励优势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支持完善开发区功能,加强财税政策调节,推进开发区发展转型升级。
(二)支持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强化财政政策导向,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在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更大步伐。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用好专项引导资金,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办法,重点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关键技术、重大工程以及载体建设予以支持,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19.74亿元,同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直接债务融资、股权投资基金、担保机构向服务业企业倾斜,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服务外包等十大重点现代服务行业发展,促进今年服务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促进今年技改投资增长17%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境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继续安排沿海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和投融资平台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苏北跨越发展、苏中特色发展、苏南转型发展。
(三)支持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把支持科技创新工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完善和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推动我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确保今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3%。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依法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省财政安排科技支出43.53亿元,增加4.06亿元,其中,安排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26.2亿元。通过发展创业投资、引导信贷支持、推动上市融资、抓好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综合性措施,积极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支持实施一批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大力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为契机,支持打造一批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重点支持建设苏南国家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省财政安排科技金融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推进6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支持培育引进创新人才。支持实施“双创(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新人才积极投入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省财政安排高层次“双创”人才引进专项资金6亿元,增加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