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03月30日14: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江苏省 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措施 调控 强农惠农富农 民生 科技创新 

(四)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着力完善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机制

按照“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要求,继续增加“三农”投入,不断完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省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139.76亿元,增加14.45亿元。支持构建农业现代生产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规范的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大力扶持现代种业、海洋渔业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安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23.3亿元,增加3.9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开发和推广。支持基层农技农经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全面推开“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省财政安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农技推广等专项资金11.04亿元,增加2.03亿元。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省财政安排水利基建资金29亿元,增加3.44亿元。加快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支持新建农桥不少于5900座,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5.1亿元,增加0.3亿元。支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支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支持实施“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启动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兴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完善农业担保体系,省财政安排促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专项经费6.6亿元。支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试点保费补贴资金5亿元、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补助0.67亿元。

(五)支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着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支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文化建设工程。围绕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鼓励文化建设的财税政策措施,省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6亿元,增加2.58亿元。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重点文物、大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安排省级专项引导资金2.14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逐步扩大市县资金投入规模,着力引导重点文化行业发展,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加大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97.77亿元,增加29.5亿元,确保今年全省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8%。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能力。将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7600元,并进一步完善拨款办法。加大对高校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债务。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发放生活费补助,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安排省级医疗卫生支出87.65亿元,增加14.3亿元。支持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用支付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增加0.84亿元。支持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力度。继续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和老龄事业,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六)支持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充分发挥财政在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继续支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认真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重点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省财政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8.55亿元,比上年增加0.85亿元。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支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落实帮扶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新一轮扶贫工作,省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86亿元。加大财税调节力度,着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探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92%以上。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财政安排对困难市县补助20.41亿元。按收入倍增计划要求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70%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高。省财政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30.47亿元、增加9.2亿元,安排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6.6亿元、增加2亿元。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投入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积极利用信贷、债券、住房公积金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奖补资金8亿元。落实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各类棚户区改造。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探索建立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支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更大力度落实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安排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20亿元,安排省级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贷款,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统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长江、淮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通榆河、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实施“清水蓝天”工程,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支持开展建筑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支持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因地制宜重点支持村庄规划建设、环境整治、小城镇建设和节约型城乡建设。积极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省财政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5亿元,增加4.05亿元,引导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带动社会和农民投入。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乡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支持开展植树造林,深入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支持开展国家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等生态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八)支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着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以支持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为载体,着力支持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公共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管理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公共支出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支持加强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支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支持基层社区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落实政法经费,着力支持完善防控网络和提高技防水平。完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缴平台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支持加大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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