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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积极完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促进经济朝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一是支持进一步扩大内需。继续推进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足额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0.08亿元,累计发放补贴78.38亿元。下达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金105.82亿元,支持200个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5%。继续增加财政支出支持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二是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省财政整合设立7亿元商务发展基金,创新设立6亿元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下达商务发展各类补助资金11.12亿元,全年落实出口退税1672.89亿元,促进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6%。三是加大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认真落实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8条政策措施。省财政通过兑现直接债务融资奖励政策、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范围、构建股权登记质押平台和政府采购融资信用担保平台等方式,积极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实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继续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支持加强物价调控。省财政设立5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下达4155万元支持全省建成平价商店700多家,发挥了稳定“菜篮子”价格的积极作用。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物价补贴发放办法,全年发放物价补贴4.4亿元,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支持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和科技创新工程,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推动全省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6万亿元。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各类发展专项引导资金17.75亿元,推动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支持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和“百项千亿”技改工程,支持传统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是支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全省科技支出206.8亿元,增长37.6%,大力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全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84户,直接减免税收超过30亿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9亿元。省财政安排10.2亿元,支持开展前沿技术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安排11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省与市县合作组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下达2010-2011年“双创(创新创业)”资金8.58亿元,资助引进创新团队30个、领军人才402人。三是支持生态建设不断加强。省财政及时拨付资金17.37亿元,支持太湖治理四期工程586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6亿元,用于淮河、太湖流域断面达标和通榆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及时下拨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建筑节能、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安排财政引导资金支持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积极推动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和“绿色江苏”建设。四是支持区域发展更趋协调。认真执行促进苏北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10条政策,落实好“一市一策”各项措施,省财政兑现奖补资金4.67亿元支持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支持苏中江海联动、跨江合作,走特色发展道路。促进苏南加快转型升级,支持苏州开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省财政投入资金超过40亿元,支持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人才建设、滩涂围垦与金融服务。研究制定了较为科学系统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财政对市、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达到1214亿元,增长32.3%。
(三)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农政策,支持“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实施农村六件实事工程,巩固和发展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持续发展的好形势。一是支持粮食产量实现“八连增”。下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6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81.5元。结合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全面核销了1992-1998年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本金69.58亿元,极大缓解了我省粮食主产区财政压力,大旱之年稳定了全省粮食生产。二是支持水利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省以上财政投入94亿元,重点支持了治淮、治太、长江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推进了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下拨水利防灾救灾资金6.4亿元,支持抗旱防汛。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8亿元,支持建成农桥超过6300座。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省以上财政安排25亿元继续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安排30亿元推进农村土地连片整治和土地整理。安排9.2亿元支持提升全省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财政资金2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1.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85万亩。四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省以上财政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0.97亿元,引导农民和社会投入12亿元,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700余个。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48亿元,全面完成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任务。兑现脱贫攻坚省财政奖补资金3.3亿元,支持阶段性脱贫攻坚工程任务提前完成。五是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财政兑现农村金融奖补资金7.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村信贷投放,全省涉农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长水平。落实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省以上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0亿元,保证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集中更多的财力,大力支持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管理。一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支持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2元和303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6元。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省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9.5亿元,支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扶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二是促进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7亿元,增长35.5%,重点支持城乡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五个“全覆盖”,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省财政下达资金15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安排补助资金43.2亿元,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200元,当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了70%。投入20.77亿元确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公寓、福利院建设。下达12亿元对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给予生活补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预计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将达到1600元左右。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5亿多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省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达到400多家。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扶持文化产业项目172个。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亿元,增长29.6%。下达省级奖补资金3.6亿元,支持全省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750元和每年550元。省财政下达专项经费10.58亿元帮助31个经济薄弱县(市、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完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将生均财政拨款基准标准提高到5600元。统筹中央补助安排6亿元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院校建设。全省教育支出突破1000亿元。支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7.7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扩围。及时拨付补助资金6.49亿元,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全省医疗卫生支出340.8亿元,增长36.5%。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4.31亿元,及时拨付省级专项引导资金6亿元,全省筹措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25.8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5.6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五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信访、维稳、政法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1.62亿元,支持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全面实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五)持续推进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财政自身建设呈现新亮点
着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编制更趋科学。完善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体系,资产配置预算编审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二是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级滚动项目库建设。通过限定办结时间、严格进度考核、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等多项措施,提升了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扩大到18个主管部门,涉及财政预算资金400多亿元。四是财政监督继续强化。进一步强化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全省财政账户撤并率达到30.7%,其中省本级54.3%。“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明显加大。省财政全面公开了经省人大批准的全省及省级预决算草案。10个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顺利完成。加强对市、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基层财政重大民生专项支出公开。积极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六是债务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拟定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两个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和审计工作。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收入质量有待提升,各方面事业发展对加大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尚需完善,基层财政困难较大;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水平有待提高,财政绩效管理还需强化;预算公开力度仍需加大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