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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统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本外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填写、报送方式和渠道进行技术上的规范,制定了《人民币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要素表》和《外汇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要素表》,实现了以无纸化电子网络方式接收本币可疑交易报告。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人民币可疑资金报告28.34万份,外汇可疑资金报告198.89万笔。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见图4.5)。
图 4.5 2004—2005年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数量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是上年的11.96倍(见图4.6)。
图 4.6 2003—2005年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数量统计
注:2003年数据指2003年3—12月的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见图4.7)。
图 4.7 2005年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月度趋势
注:1份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可能含多笔交易。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从可疑交易报告的地区分布统计看,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和西南的边境口岸地区和个别内陆省份,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以及东北、西北的边境口岸地区。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累计收集符合《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可疑标准的交易报告28.34万份,其中符合第一项和第十项的交易报告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在经济发达地区符合这两类标准的交易发生较多,加上报送机构的“防卫性”报送行为,导致一些本是正常的交易也被作为可疑交易报送上来。
(三)接收涉嫌洗钱行为的举报
为广泛获取洗钱行为线索,扩大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收集范围,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开始接收社会公众的举报,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www.camlmac.gov.cn)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2005年10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www.camlmac.gov.cn)正式开通运行。该网站的开通为金融情报交换和数据共享提供了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展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数据采集渠道,提供了涉嫌洗钱行为的举报途径,有助于形成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同时为反洗钱远程培训提供了可能。网站采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成为对社会公众的反洗钱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四)受理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协查请求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监察部、公安部、国家审计署和证监会等部门的协查请求,并及时给予了答复,为反洗钱相关部门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还按照规定受理了国外金融情报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协查请求,为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提供了信息支持。反洗钱相关部门的协查请求和金融情报的国际交换交流,也成为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可疑资金交易线索来源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