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反洗钱报告(全文)

2011年06月15日14: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反洗钱法 洗钱罪 合规官 洗钱犯罪 EAG 赃物犯罪 反洗钱立法 法制建设 监测模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设成国际一流的金融情报机构的要求,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收集、分析以及可疑交易线索移送等方面稳步推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的覆盖面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收集

  (一)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收集范围
  2004年8—12月,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完成数据文件生成系统的建设,并实现通过金融业网间互联平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数据。从2005年2月开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联网报送工作开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开。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应报送机构共计313家(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及外资银行),其中已经开始报送数据的有285家,占报送机构总数的91%,尚未报送数据的有28家,占报送机构总数的9%(见图4.1)。

图 4.1 2005年数据报送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已经全部开始报送数据;绝大多数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和大多数农村信用联社也已经报送数据,未开始报送的少数机构正在测试中,预计2006年报送面将覆盖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见图4.2)。

图 4.2 2005年各类报送机构的覆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总行及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设立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员,负责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报告工作。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要求各分支机构负责在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中建立信息员队伍。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共有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员180余人,信息员58,000余人,覆盖全国的金融情报网络正在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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