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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一是继续增加政府公共投资。通过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等渠道,省财政筹措343亿元,重点支持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二是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省财政筹措101.6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和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家电、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等政策。三是支持扩大外贸出口和服务业、民营经济发展。省财政筹措12.6亿元,推进城区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实施外贸和利用外资奖励,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等。运用全省财政担保资金47.4亿元,当年为1319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31.7亿元。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省财政筹措28.6亿元,扶持重大科研项目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并购省外和海外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五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省财政筹措15.9亿元,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辽西北地区发展。六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筹措47.3亿元,支持推进工业和建筑节能,支持全省造林绿化、河道生态建设、草原沙化治理、东部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等。
(二)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筹措43.9亿元,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建设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二是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省财政筹措60.4亿元,积极支持“四个倍增”计划发展任务,支持种子创新工程和农业特色产业,推进开展农业、林业保险。三是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筹措39.5亿元,支持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和改善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支持防汛救灾;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四是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省财政拨付12.7亿元,支持县域产业项目贴息和县域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转移支付补助154.6亿元,提高县乡政府公共保障能力。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财政筹措61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通过延长“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鼓励创业等措施,全省实现实名制就业115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省财政筹措302.7亿元,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省财政筹措10.2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筹措20.4亿元,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加大教育、文体和计生事业发展。省财政筹措39.2亿元,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水平、推进教育扶困助学体系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省财政筹措11.5亿元,支持文化、体育、计生事业发展。五是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和支持对口支援。省财政筹措31亿元,支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监狱体制改革、信访工作,支持改善煤炭行业等安全生产条件。筹措16.6亿元,支持四川安县、青海玉树、甘肃舟曲恢复重建,落实对口支援青海、西藏等地区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绩效。一是调整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下划收入、核定基数、增长分成”的原则,将省级税收收入下放到市、县,扩大了市、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理顺了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逐年增长机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完善依法理财机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入开展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各项规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大收入征管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以及虚增收入行为。四是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省因公出国、车辆购置、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大幅压缩基础上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加快各项重点支出进度。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拓宽绩效评价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