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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0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财政及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增长内在动力。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拨付油、电、气、运、粮等各项惠民补贴资金183.0亿元,增加居民收入,切实扩大消费需求。继续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工作,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8.1万台,汽车摩托车下乡13751辆,家电“以旧换新”产品176.2万台,黄标车以旧换新12252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集中力量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增加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资金2.0亿元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2亿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手段的配合运用,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62.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2014.7亿元,总体放大效益7.7倍。
突出科技创新,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政策,继续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完善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列支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51.5亿元,积极探索建立首台(套)、首购、订购风险补偿机制,争取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
突出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237.0亿元,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援助制度以及居家养老(助残)“九养政策”,提高养老、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增强社会保障水平。实施提高医保待遇的一揽子惠民措施,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90.0亿元,支持功能核心区人口对接安置。筹集资金17.3亿元,加快推进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道路建设,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累计70.0亿元,保障对口支援什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突出协调共享,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支农投入机制,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资金,增强农业减灾抗灾能力。及时拨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加快落实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和“三起来”工程项目资金,推进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突出绩效,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分配、评价机制。健全联合评审机制,评审各类项目7002个,审减资金43.1亿元,提高项目评审实效。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对涉及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领域的196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4.8亿元。积极探索开展市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试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提高预算资金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行政问责体系,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突出统筹,构建高效的财政资金调控机制。建立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统筹机制,集中力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和投向调整项目支出分类,进一步提高重点事项的保障能力。完善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将沉淀闲置的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集中用于全市重点事项。
突出长效,构建可持续的增收节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体制、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培植优质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连续三年压缩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共计3.69亿元,集中用于全市重点事项支出。继续完善和夯实预算编报基础工作,健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促进实物定额与费用定额相结合,提高了定额标准的公平性。
突出创新,构建财政运行良性发展的管理体制。研究建立区县落实支出责任与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励机制,完善市与首都功能核心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县共享协调发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分类推进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源整合和转制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突出透明,构建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引入议价、信息公开、淘汰和退出机制等,改进服务,强化监督。推进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增强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核算的规范性。深入开展“小金库”、假发票专项治理,以及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0年上报市人代会审议的45个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全部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2011年将上报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增加到58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一步细化完善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政府预算报表,其内容基本编列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支出编列到项级科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2010年,财政收入经历了“高开低走”的过程,总体保持较好增长态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事项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市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结构不够协调,需要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财政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二是预算编制机制与工作决策机制衔接不够,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增强,一些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分散、支出结构固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对民生的保障能力还需提高;三是财政投入模式比较单一,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效应需进一步增强;四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部门支出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新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效能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十一五”时期的最后一年。过去的五年是北京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突破了2000亿元大关,2010年完成2353.9亿元,“十一五”时期财政收入总量实现8827.8亿元,比“十五”时期的3244.4亿元,增长了1.7倍;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10年完成2446.2亿元,“十一五”时期支出总量达到9248.8亿元,比“十五”时期的3675.0亿元,增长了1.5倍。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时期教育支出总量达到1467.1亿元,比“十五”时期的521.2亿元,增长了1.8倍;科学技术支出总量达到460.7亿元,比“十五”时期的78.6亿元,增长了4.9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量达到878.8亿元,比“十五”时期的333.2亿元,增长了1.6倍;医疗卫生支出总量达到528.1亿元,比“十五”时期的199.2亿元,增长了1.7倍;农林水支出总量达到535.2亿元,比“十五”时期的139.8亿元,增长了2.8倍。同时,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了区域协调共享发展;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模式,健全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将继续围绕首都发展目标,坚持“促调整、强统筹、增效益”,完善财税政策,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科学统筹能力和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益,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