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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
(一)优化财源结构,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提升财政收入综合管理水平。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利时机,发挥政策资金的集成效应,着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优化财源结构,强化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提升。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收入形势的监测分析,丰富财政收入监控手段,提高数据分析质量,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完善“横纵结合”的组收工作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全面提升组织收入水平。加强区县间税源户迁移管理,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调整区县财税利益,维护税收秩序,稳定基本收入格局。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坚持统筹存量与增量相结合,重点通过优化存量结构,强化政策和资金集成,挖掘潜力、提升效益,加大对全市重点工作和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优化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领域的经费支出结构和支持方式,由一般保障性支持逐步向激励引导性支持转变,使依法增长与科学保障有机结合,体现预算管理的创新性和示范性。贯彻中央及市委厉行节约的要求,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201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现有各类大额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建立大额专项资金设立、管理、评价、退出等调控机制。继续强化结余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从深化运营机制、强化管理、理顺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提高财政补贴资金效益。在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为目标,逐步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格局”,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财政体制运行效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完善市与区县财政体制。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财力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式,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促进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着力解决市级资金下划后部门管理弱化、区县支出管理责任不到位、资金使用“错位”、“缺位”等问题。进一步理清市与区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建立转移支付奖惩机制,根据区县完成工作任务和落实支出责任情况,调整市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测算因素及办法,通过调节数量规模提升质量效益。积极完善区县与乡街财政体制,使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不断延伸、拓展和放大的效应。
(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和衔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完善国有资本投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性。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强化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填报绩效目标,扩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试点范围,完善再评价制度,运用评价结果优化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提高绩效评价水平,促进政府绩效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加大推行资产处置进厂交易及电子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发挥预算编制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重点支出的作用。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加强决算工作,完善编制指标体系,提升对改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的促进作用。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将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健全与人大、政协的日常沟通机制,及时、全面反映财政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理顺财政监督机构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关系,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综合效能。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2011年全市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等有关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汲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开启 “十二五”时期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