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之前刀具热销
暴徒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工具,多为石头、砖块、木棒、铁棒等,也有一些刀具和枪支。记者查看了公安机关及部分群众收集的部分施暴工具,发现砖块多为道路两旁铺地板所用的花砖,而木棒和铁棒来源不一。市内一些商贩回忆,7月5日之前两三天,店内刀具明显热销。
损坏公共交通工具,阻断交通,制造大范围混乱,是暴徒在此次事件中的重要手法。
乌鲁木齐公交集团下属的兴盛公司300辆车中的约三分之一遭到损毁。现场目睹者描述,被焚车辆多是从车辆尾部大灯处被点燃的。该公司车辆都是燃气车,储气罐在车的尾部,而车的尾灯灯罩是塑料的,暴徒往往是敲碎灯罩后再点燃,引发储气罐爆燃,致使整个车辆被焚毁。他们认为,从纵火手法上看,这伙暴徒非常熟悉车辆结构,事前很可能还研究过点火方式。
重击无辜群众头部
用木棒石块等重击无辜群众头部,是这次暴力犯罪事件中暴徒施暴的主要手段。受到攻击的一些公交车站的工作人员回忆称,一些暴徒在市内主要交通干道设置路障,并熟悉汽车构造,驾驶技术娴熟。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内多家收治“7·5”暴力事件中受伤群众的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大部分病人在头部都有重伤,大部分遇害者也都是因头部遭袭击而死亡。公安机关公布的一些暴力事件现场照片显示,许多倒卧街头的遇害者头部旁边都散落着砖块或石块,有的大小竟然与西瓜相仿。
公安部门还发现,当晚运送暴徒和施暴工具车辆牌照的后几位数字都是相同的。有专家解释,这些数字可能与“伤害头部”的指代用语有关。而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受伤或死亡无辜群众的头部都遭受袭击。
天池路某单位5日20时40分左右遭到暴徒袭击。该单位负责人说,那些石块有的是路面上的花砖,但不是天池路上的,因为这条路上人行道上的花砖没有损坏,还有些石头像是建筑工地的水泥块、建筑垃圾,“是事先准备好的”。
其他地方不少遭受袭击者和目击者都表示,“乌鲁木齐市内没有这样的石块,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
冲击机关意图明显
此次事件中,一名武警受到暴徒攻击壮烈牺牲,数十名公安武警被打伤,自治区党委、公安武警特警消防驻地、新闻媒体所在地、民族干部大院等遭受攻击,这些均显示这起事件绝非一般暴力事件。
5日1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群不断向自治区党委门前聚集,试图冲入自治区党委大院,但被武警战士阻拦。
地处国际大巴扎附近的乌鲁木齐特警支队二大队,当晚也遭受暴徒冲击。增援的武警赶到,暴徒才放弃冲击。
20时左右,上百名暴徒冲击位于龙泉街上的乌鲁木齐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暴徒与留守在派出所的警力对峙了大约20分钟,看到民警拔枪后才相继散去。
23时20分左右,四五十名暴徒冲击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所在的大院。特警鸣枪示警,暴徒才纷纷逃窜。
自治区公安厅介绍,“7·5”事件爆发严重地区的大湾派出所遭到上百名暴徒的攻击;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指挥学校遭到数百名暴徒冲击;20余名暴徒试图冲击民族干部大院。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没有经过组织、没有人在背后指使,一般聚众闹事者绝不可能企图冲击我党政机关、武警公安驻地,以及新闻媒体,他们的图谋远远超出了一般暴力事件的范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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