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触者属地管理
杨永朝说,法律明确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根据卫生部发布的防控方案,甲型H1N1流感的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为: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确诊或疑似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或死亡期间,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包括与其共同生活、居住或诊治过病例等;暴露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暴露于其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的环境等。
密切接触者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登记并进行7天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疾控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杨永朝强调,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可居家医学观察,也可集中医学观察。医学观察开始前,专业人员应口头或书面告知被观察对象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等相关防治知识,负责医学观察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对于输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疫情发现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其资料直接通知病例来源地的相应机构,由来源地负责追踪和调查其密切接触者;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离开原地,由疫情发现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通知其目的地的相应机构,由到达地负责追踪调查。
医院应建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是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重要措施。杨永朝说,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院如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应当将患者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没有设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应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医生在接诊过程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采取住院隔离,确诊病例可置同一房间,其余的应置单间隔离。限制病人只在病室内活动,原则上禁止探视、不设陪护,与病人相关的诊疗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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