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加大对农村基层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已经形成,但如何用好财政转移支付还没有很好破题。伴随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如何评价新农村建设一年来的成效,如何确定下一步农村工作重点,成为岁末年初的关注热点。
政府主导的两次新农村建设
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中都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话语。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目标,它们是一脉相承的。
所不同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强调的是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替代,有序的层级体制对无序的松散体制的替代,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强调的是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农业支持体系的完善和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增加,特别是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上世纪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所对应的是一个管制型政府,当前的新农村建设所对应的是服务型政府;上世纪50年代的新农村建设强调的是计划经济导向,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强调的是市场经济导向。
2006年新农村建设做了什么
其一,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年减负1200亿元。为了化解税费改革对农村财政的冲击,中央政府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增至780多亿元,省市两级政府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增至250亿元,通过农村综合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化解了余下的170亿元的缺口。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做出了“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量高于上一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重要高于上一年、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绝对额要高于上一年”这一约束政府行为的制度安排。为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还制定并实施了四项制度:一是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一些费用,如灌溉用水的水费,收多少,怎么收,必须向农民公示;二是免除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的学杂费的制度;三是报刊费用限额制度。第四,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制度。
其二,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贫困家庭教育负担重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通过发展远程教育,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和鼓励城市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了农村教育的质量。
其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都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农民看病难、医疗保障程度低的问题正在得到解决。通过鼓励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提高了农村医疗的水平。
其四,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通过实施保护价制度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在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粮食生产出现了重大转机。
其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一是转变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招商引资、催种催收转到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活动划分开,前者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后者的收入必须来自市场;三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并帮助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其六,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不仅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并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而且大力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以及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验。
其七,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如路、电、水、气,让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明年应关注五方面问题
首先是建立用好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
目前,加大对农村基层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已经形成,但如何用好财政转移支付还没有很好破题,所以,要探索资金整合使用的有效途径,解决财政支农资金难以统筹使用的问题;要改善支持方式,以奖代补、以物抵资,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效率;要采用群众民主商议的方式做好乡村参与式发展规划,通过充分发动群众,用好这些资金。
其次是要在改善收入差距问题上更多着力。
近10年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稳步提高,饮水、电力、交通、通信等条件有较为显著的改善都是不争的事实,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尚未完成之前,做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5%实属不易,所以问题并非出在农民收入增长过低,而是掌握垄断权和公权等部门那部分人的收入增长过快。不把过快的收入增长压下来,而要原本不慢的变快,肯定会得人心,但这并不容易。
第三是必须降低发展的代价。
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尚未完成之前,部分耕地被占用是无法避免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首先,要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可利用土地的供给和降低城市化、非农化对土地的压力设计一套激励政策,这是能否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其次是做好征地补偿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的做法应该是,把土地要素的收益(或地租)计算清楚,并把地租除以利息之商即地价,作为补偿标准;把农业就业转为非农就业、农民转为市民的机会成本计算清楚,并把它作为补偿标准;把土地收入预期计算清楚,并把它作为补偿标准。而不宜走到另一个极端,如果只给失地农民一个铁饭碗,就有可能是好心办错事。
第四是将农村人口迁徙与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非农化进程很快,目前大约有2亿农民实际上已经不在农村了。但是,户均的土地经营规模和农业的竞争力都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所以,不能只看到农业劳动力流动的稳定性效应,而忽视它的局限性,在现阶段,出台鼓励农村人口迁移的政策时机已基本成熟,这样可将农村人口迁徙与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最后还要注意防止花架子工程。
新农村建设是县域经济、乡镇经济、村庄经济和农户经济的有机统一体,不宜把它等同于新村庄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在路边、城边等显眼的地方搞形象工程,为自己树立政治形象。要让农民参与规划的制订、实施和监督,要把农民的意见作为衡量它成功不成功的标准。(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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