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央纪委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南省濮阳县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相关项目的清理工作,坚决刹住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歪风。
早在今年“两会”时,就传出中央将严刹“豪华衙门”风的消息,而不到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消息就已变成现实,这样的高效率表明中央言必行,行必果,整肃吏治,严控行政成本的决心。
而透过七部委联合通报的四起违规典型案件,可以看出此次专项治理的力度:查处的面不可谓不广———有基层科级、县处级干部,还有像兰州市副市长、山西省粮食局长这样的厅局级高干;纪律处分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有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更有免职、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直至继续立案查处;对违规标的物的处理不可谓不彻底———有责令归还、勒令收回,更有没收、拍卖……
可以想象,这应该只是风暴的开始,当下,“豪华衙门”几乎遍布各级地方政府,显然还有着更多典型案件有待挖掘,何况那些被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豪华衙门”,下至小小村委会,上至第一区政府,至今还毫发无损。相信随着各地查处进度的深入,那一栋栋高大耸立、气势磅礴,曾给官员带来无限荣光的“豪华衙门”,将可能变成他们的梦魇。
不过,联系到前不久曝光的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豪华门”事件,人们在对“豪华衙门”专项整治表示欢迎的同时,也有一些更高的期望。
其一,某些党政机关像宝安公路局一样,振振有词地抵制内外监督:楼堂馆所虽是花费巨资修建,但既没有被干部个人居住享用,也没有被单位用来办公消费,而是用来出租经营,所得收入没有落入任何领导干部个人腰包,而是用作单位开支和集体福利,难道也算是奢侈腐化的违规违纪行为?众多干部将经营公产营利的错误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的正常现象,充分反映出这一做法的普遍和长期性。事实上,这一做法的危害性,相较于自建自用“豪华衙门”的奢靡之风,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它挪用了纳税人钱财,助长了部门和官员腐败,扰乱了经济秩序,更形成了顽固对抗公共利益的部门利益集团。
其二,有必要将对“豪华衙门”的治理行动,逐步延伸到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公路局还是其他接受财政拨款的机构组织,虽然没有像这次七部委通报案例中的安监局、财政局、粮食局甚至一级党委、政府那样大权在握,但是否也存在挥霍公帑,大建豪华楼堂馆所的现象,是否应该作为治理对象纳入有关部门的行动视野。
当然,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到,对于包括“豪华衙门”在内的政府奢靡之风来说,运动式的治理并不是个根本解决方案。舆论早就指出,公权部门敢于慷国库之慨,根子在财政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上。唯有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公共财政预算制度,使各级财政的收支完全置于权力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社会舆论以及公民的监督之下,官员们才不至于花起纳税人的钱就不心疼,政府机关奢靡之风才能被有效遏制和预防。
因此,应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惟如此,高居不下的行政成本才有可能真正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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