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改革片面的GDP政绩观,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将成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教授指出,要把政绩观建立在充分反映民生的基础上,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考核制度。
一是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近两年的宏观调控表明,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注重GDP增长而忽视公共服务的问题并未完全改观。这些现象反映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现行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很难适应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需要。“十一五”时期应当加快改革现行的干部制度,尽快把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增加其权重。
二是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在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哗众取宠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应当针对公共服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建立符合公众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机制,将公众满意度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使广大群众的评价成为影响干部升迁的重要因素。
三是实现公共服务信息透明化。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确保公众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实行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健全公共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对促进政府改善公共服务职能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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