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18日在此间通报的数字显示:加入世贸组织的五年间,中国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同时,中国法院的审判领域也不断发展。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各级法院创造性地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能够基本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经历住了入世及其后过渡期的考验。”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8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通报。
来自最高法院的司法统计显示,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1997年至2001年的前5年增长了145.92%和141.99%,年均增长17.06%和19.29%;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3170件和12700件,年均增长8.93%和9.55%。
同时,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也明显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驰名商标认定、植物新品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
“知识产权案件的持续大幅增长和审判领域的不断拓展,不仅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反映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和充分信赖。”曹建明说。
据2006年初的初步统计,中国法院现有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曹建明当天通报的200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可以视为五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一个极好的注脚: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19件和14056件,同比增长5.92%和4.95%;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686件和2652件,同比减少13.74%和12.07%。
此外,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在2006年得到进一步完善,最高法院制定了涉及不正当竞争和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审理的两个新司法解释,修订了网络著作权案件司法解释。(记者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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