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发展改革研究院近日发布了《2006年中国改革评估报告》。报告指出,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大决策,是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的根本措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
报告认为,2005年是改革攻坚拉开序幕的一年,也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改革力度较大的一年,2005年的改革对启动“十一五”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而2006年则是“十一五”改革攻坚的起步年。 2005年改革的实际进展表明,改革的推进是多方面的,出现了全面推进改革的态势。
报告提出,中国改革攻坚的重点任务是着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报告认为, “十一五”时期,为有效地解决社会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政府要扮演好两大角色:一是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二是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十一五”时期的改革攻坚突出了政府转型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也使政府转型成为新阶段改革攻坚的重点。因此,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推进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各项改革。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政府转型。由于政府转型不到位,不仅造成了投资过度、无序竞争、重复建设等问题,而且影响了政府正确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导致政府某些经济管理职能的扭曲。由于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分税制尚不完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造成一些地方政府产生强烈的投资冲动,争上大项目、盲目铺摊子。因此,要根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尽快取得政府转型的实质性突破。
2、把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作为“十一五”时期政府转型的重点。目前,公共需求的全面增长与公共产品供给的短缺、公共服务的不到位,已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还相当薄弱,对扩大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缺乏足够的估计,紧迫感不强。为此,要建立中央、地方的公共服务分工体制,启动和规范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问责制。我国自1993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基本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在财力向上集中的同时,职能和责任并未相应调整。目前,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十一五”时期,从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需求出发,需要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职权范围,并为减少行政层级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一是要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二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公共支出的基本均等化;三是要逐步实现财政预算和管理的透明化、制度化。
3、按照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要求,推进政府改革和事业机构改革。一是以扩大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随着技术进步,政府管理能力和辐射力有所加强。与之相比,我国现行的五级政府体制效率较低,需要减少行政层级,提高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十一五”时期,全国大部分地方实行“省管县”的条件将日趋成熟。二是以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为目标推进乡镇政府改革。乡镇政府改革要与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三是将事业机构的改革与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相结合。按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统筹考虑和设计事业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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