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国务院日前做出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今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目前,西部各省区市正紧急动员,抓紧部署。本报记者就此在四川、甘肃、云南、贵州进行了采访。
四川近千万学生享受减免
本报成都1月4日电记者刘裕国今天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21个市、州享受减免的农村学生达989万人,居全国之首。新年伊始,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减免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新年刚过,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就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减免工作摆上了头等重要位置,抓紧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措施。四川省财政厅在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基本就绪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调整和筹措资金。四川省政府初步确定,按照四川农村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实有学生人数和城市低保家庭享受相关待遇学生人数,计划总计投入35亿元人民币。其中,除中央投入的资金外,省、市州两级直接投入约12亿元。农村学生免去学杂费,人均受益214元,加上生活补助、教科书费减免,每生每学期共计受益270余元,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甘肃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本报兰州1月4日电记者曾华锋报道: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为此,中央财政将下拨专项经费9.13亿元。甘肃省各级财政也将安排专项经费。
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甘肃省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2006年春季为234万人;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覆盖范围为全省农村和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2006年春季为394.4万人;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范围为全省农村初中和小学。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为做好这项工作,甘肃省计划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政府及时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云南学生免交费教师保工资
本报昆明1月4日电记者陈娟今天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有关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云南省将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担。此外,还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落实云南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保障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贵州不让孩子因贫辍学
本报贵阳1月4日电记者汪志球报道:从今年开始,财政并不富裕的贵州省每年将拿出1.607亿元作为义务教育贫困学生“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免教科书费由中央财政下拨。
贵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贫困生情况调查表明,需要资助的贫困生比例中心城市城区为15%左右,一般县(市、区)在30%左右,而部分民族边远地区则达40%以上,总人数达到186万人。因为贫困,这些学生随时面临辍学的危险。
今年起,贵州省对3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寄宿学生进行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元,由省级财政新增专项资金解决。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为保证不让一个贫困的孩子辍学,贵州实施了“4321”工程,从一般干部到省委领导,每人都要资助1至4名贫困学生。同时规定,各级领导在资助学生的同时,还要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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