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长金人庆在讲话中指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
金人庆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是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的必然要求,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公共财政的一个奋斗目标。
金人庆介绍说,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财政预算内投入持续增长,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达到1326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793亿元,年均递增20%;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重达到76.6%,比1999年提高18.8个百分点。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县级统一发放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中央与地方共同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等,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三是规范收费和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明确杂费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辖区内公用经费生均基本标准及预算内拨款标准。建立健全了各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与此同时,金人庆也指出了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投入总量不足,保障范围偏窄;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水平差距过大;县级以上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缺乏科学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仍然缴费上学,农民负担较重等。
他说,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深化机制改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金人庆强调,这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并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机制的政策内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落实到位。(作者 刘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