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部教授 向春玲
记者:在现有社会财富分配体系中,社会成员可以从市场中赚钱;如果遇到意外风险,可以从政府那儿获得救济。专家称前者为市场进行第一次分配,主要追求效率;后者为政府进行第二次分配,主要追求公平。
那么,是否还有提出第三次分配的必要?
向春玲: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风险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政府的第二次分配,又主要着眼于保证社会成员的普遍权利,无法完全照顾到每一个公民或某些特殊群体的利益。这样,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有一个“真空地带”。缩小和消除这个“真空地带”,一要发展经济,二要完善社会分配体系,因此有必要提出第三次分配。
与前两次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下的再分配。通过社会公益组织以自愿捐赠等方式,资助社会困难和特殊群体,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
记者:推进第三次分配,公益事业是主要载体。但是,我国公益事业目前还比较弱小。当前推动第三次分配的时机是否成熟?
向春玲:我认为,当前已初步具备推进第三次分配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首先,2000年我国社会总体上已进入小康社会,人均GDP目前已过1200美元,一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
其次,在社会富裕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人萌发出承担社会责任、扶贫济困的公益之心;在社会普通成员中,涌现出了1600多万热衷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群体;在社会团体中,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慈善总会、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都将济贫救灾、助弱帮残等公益事业作为工作的重心。
记者:当前,推进第三次分配存在哪些困难和障碍?
向春玲: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会影响第三次分配经济基础的广泛性。进一步推进第三次分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政府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政策的有效保证;二是进行第三次分配的公益组织不多,现有公益组织的诚信、自律和公信度还有待加强;第三,慈善公益志愿性捐款很低,社会成员的公益意识比较欠缺。
记者:推进第三次分配,虽然是社会自我管理行为,但政府的责任也不小。政府应该为此做些什么?
向春玲:首先,要不断增强第三次分配的经济基础;其次,为鼓励社会富裕成员捐资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政府可借用国际通行的办法,减免捐款的所得税;第三,大力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并在全社会倡导公益精神,对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给予合理的社会激励,更广泛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记者 王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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