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卫生部23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并印发《手足口病防治指南》。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目前我国尚未将手足口病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缺乏统一的病例诊断与报告标准。截止5月21日,2007年全国已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59例,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2488例)相比,报告病例数上升了119.41%。
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要根据病例临床特征,结合流行病学史,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临床诊断。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开展病例的网络报告;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深入医疗机构及时了解疫情,并鼓励医疗机构主动报告疫情;要注意区别手足口病与病毒性脑炎,开展病毒性脑炎等相关疾病的监测与调查,确保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的准确性;手足口病流行地区要在托幼机构及小学加强晨检工作,及时发现病例;发现患有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托幼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加强食品与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公共场所传播。(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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