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近日印发《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建成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标准体系;完善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业务应用软件;建立卫生监督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卫生监督工作实时、动态和科学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
《指导意见》指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卫生监督信息标准体系、卫生监督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和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业务应用软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要实现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管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管理、卫生检测与评价信息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信息管理、投诉举报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员信息管理、卫生监督数据信息综合利用等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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