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国家禁毒委员会了解到,计划于2004年-2008年期间使用的全国禁毒基础设施建设3.5亿元经费,集中用于各地戒毒康复场所建设。
为保证各地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并尽快投入使用,国家禁毒委员会7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
国家禁毒委员会要求,各地要把建设戒毒康复场所作为今明两年推进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措施,各省都要建成一批综合性的戒毒康复场所,集中安置多次戒毒复吸人员,全面开展生理脱瘾、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提高戒毒人员的劳动技能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针对戒毒康复场所的性质,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张新枫说,戒毒康复场所是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身心康复的社会公益事业,既不同于公安机关的强制戒毒所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劳教戒毒所,也不同于卫生部门的自愿戒毒所,是帮助戒毒人员完成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后在自愿的基础上安置就业、康复巩固、回归社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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