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0日,国新办就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介绍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方面情况。
针对平均多少人居住的社区应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问题,蒋作君介绍:“我们要求在3到10万居民社区内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有6名医生和9名注册护士。医生里要有1名副高以上临床类执业医师,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类医师,还要1名公共卫生类医师。护士里也要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主管护士。”(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