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卫生部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 (记者 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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